不久前,浙江省正式对外发布《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DB330782/T 116-2021)地方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和管理、场所与设备设施、人员、关键过程控制、记录与追溯等五大方面132条具体的要求,为打造“硬件达标、厨师准入、服务规范、明厨亮灶”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农村家宴中心建设要求、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在农村家宴中心建设上,详细规定了场所与功能布局的设置,如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和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在管理上,从人员管理、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切配、清洗、消毒、留样、记录等方面明确了详细的标准,将有助于实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
制定背景
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一直备受关注,自2018年浙江省政府把建设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家宴厨房列入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后,各地积极推进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将农村家宴由过去的“路边灶”、“露天厨房”改造提升为规范化的“放心厨房”。随着社会发展,除了常规的婚丧嫁娶之外,剃头酒、满月酒、寿酒之类的农村家宴数量及规模逐年攀升,而食品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水平,浙江省标准院等单位在省市场监管局指导下,开展了《农村家宴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制定。
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海宁市乡厨协会、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中小餐饮行业协会。
该标准与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