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 所有食品相关企业,包括饭庄、酒家、酒楼、餐馆、餐厅(含饭店、宾馆、酒店自主经营的独立餐厅)、小吃店、快餐店、面馆、饮品店、事业单位对外经营的餐厅等。二、认定方法 1、网上申报:在中国食文化研究会网站上下载填写“中国食文化名店”申报表; 2、企业自评:按照“中国食文化名店”的认定标准开展企业自评工作; 3、地方推荐:将“中国食文化名店”申报表送当地食文化研究会,盖章推荐; 4、材料上报:将 “中国食文化名店”申报表、企业简介、执业证照复印件、规章制度、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法人和代表食品照片等材料汇集寄送中国食文化研究会; 5、初步审查:中国食文化研究会专家认定组委会将对上报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6、实地考察:在初步审查通过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中国食文化研究会将组织专家考察组,到企业实地考察,听取情况介绍、查看相关资料、逐项评分; 7、出具意见:考察认定组出具考察意见(认定报告),并向企业作通报,提交中国食文化研究会复审; 8、网上公示:中国食文化研究会将拟认定的企业情况置于网站上,对社会进行公示15天,接受意见反馈; 9、合格通过:在公示期内,无不同意见或者有意见反馈,但经查实,不对“中国食文化名店”的认定构成损害或不与认定条件相抵触的,由中国食文化研究会授予“中国食文化名店”称号,颁发相应牌匾和证书。三、认定条件 (一)、企业资格 l、要有完备的执业手续,《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齐全; 2、有固定商号、店名,且正式营业使用满3年以上;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在当地具有广泛知名度; 4、具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 5、岗位设置科学规范,各项制度健全; 6、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 7、企业受到过省级有关部门的表彰; (二)、环境卫生 1、店面装修、装饰建材标准达到规定要求; 2、店内加工、服务等区域等要分布合理、规范; 3、室内环境达标,其中温度、换气、落尘、通风系统达到一定要求; 4、按操作规程运行,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卫生; 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服务规范 1、服务程序要严谨、规范,利于灵活掌握、快捷供应; 2、对顾客使用规范的礼貌用语,突出细节,周到服务; 3、服务人员要有秀丽端庄、大方得体的仪表仪容; 4、企业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英语人才,可以进行简单的服务对话; (四)、食品质量 1、食品符合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的发展方向; 2、食品的特色鲜明,风味突出,被广大消费者接受; 3、有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专业)组织授予的名优食品; 4、食品的品质稳定,不受季节、时间变化而有较大起伏; 5、名优食品对企业的销售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五)、企业文化 1、企业员工的配置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和要求; 2、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职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挂牌服务; 3 、50%以上员工持有中专以上文凭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证书;四、监督管理 企业对申报并通过认定的“中国食文化名店”具有称号的使用权和管理权,中国食文化研究会拥有监督权和解释权。中国食文化研究会委托地方行业组织对“中国食文化名店”实行年审和抽查制度,并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发现有违反认定条件的现象给予书面警告、勒令改正和取消命名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