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政府部门在食品风险交流这一环节上,还有待改进。”在今天中国农业大学举办的“第七届两岸三地食品安全与人类健康研讨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指出。 “我国政府部门在食品风险交流这一环节上,还有待改进
“我国政府部门在食品风险交流这一环节上,还有待改进。”在今天中国农业大学举办的“第七届两岸三地食品安全与人类健康研讨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指出。
陈君石认为,食品监管的目标是控制风险。国际通用的食品风险分析框架由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三部分组成。其中,风险评估是由专家完成的,这种评估不受政治、经济、饮食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评估的结果放之四海而皆准。风险管理是政府行为,是政府部门基于专家的风险评估结果,作出的立法、修改标准、勒令食品下架等决策。所谓风险交流,则是政府部门把风险评估的结果、风险管理的决策告知媒体、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对象。目前,我国建立了覆盖31个省区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完成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的建设。
针对食品风险交流,陈君石建议,各级政府设立风险交流部门,给予人员、经费支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使专家的风险评估信息准确地传达到媒体、公众那里,消除专家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