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皮产自厕所旁,病死鸡加工成烧鸡……一次次令人咋舌的媒体曝光透露出有关部门对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存在漏洞。9月26日,北京市政府将《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提请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希望能够把“缺口”堵上。 北京市政府提
米皮产自厕所旁,病死鸡加工成烧鸡……一次次令人咋舌的媒体曝光透露出有关部门对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存在漏洞。9月26日,北京市政府将《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提请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希望能够把“缺口”堵上。
北京市政府提出的修改方案是,对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实行目录管理,即由区县政府划定监管范围,并明确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和经营条件。
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后认为,授权区县政府制定并公布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目录不妥,有转移立法权之嫌,而且由各区县自行规定,容易造成区县间要求标准不统一,生产条件参差不齐,品种目录千差万别,执法时容易引起混乱。建议市政府对全市加工作坊的生产条件、经营条件,以及品种目录进行统一规范。
吃得明白、买得放心,正是消费者所期盼的。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增加食品摊贩经营公示制度,即通过《食品摊贩经营公示卡》,记载食品摊贩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经营地域、经营时段、食品从业人员信息和监督管理部门的举报监管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且要求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时,必须悬挂公示卡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考虑到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公布不及时是广大消费者和社会舆论对食品安全不放心的重要原因之一。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通过立法确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十分重要,建议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和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消除公众疑虑,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修订后的条例草案涉及对多种食品经营形式的监管,如利用互联网、自动售货机等无店铺食品经营的,庙会、展销会等场所内食品经营的,委托生产经营的,以及送餐企业如何配送食品等。
与原条例相比,修订后的条例草案对违法者的惩戒将更加严厉。如果生产或经营食品品种目录以外的食品,将面临2000元到5万元的罚款。货值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而一旦被吊销许可证,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